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公告
更新时间:2026-01-04 17:35 信息来源:秦淮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加载中......次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79号修正)现将区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区持有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共计113家。
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区共有7家企业持有的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不在有效期内,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正),决定对上述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上述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需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区级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名单.xlsx
附件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区级不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名单.xlsx
南京市秦淮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