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南京市秦淮区瑞金路街道老年学校成立登记决定书
更新时间:2025-05-14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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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爱华二位发起人:
你们提出的成立登记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南京市秦淮区瑞金路街道老年学校成立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为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瑞金路办事处。
你单位成立后应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和本机关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你单位的印章样式、银行账号、相关部门《同意设立党组织的批复》应当及时报本机关备案。
南京市秦淮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