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5-03-21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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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6期)
近期,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国抽系统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主体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秦淮区杨洪献蔬菜配送中心经营的龙眼处置情况。上述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店购进上述龙眼3.5公斤,货值87.84元,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贮存环节造成。我局已作出宁秦市监处罚〔2025〕030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7.5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