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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内设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负责健康秦淮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研究提出健康秦淮建设的政策建议、制度措施和职责分工并协调实施。统筹全区健康促进与健康服务工作。

(三)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动区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贯彻实施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和地方中医药工作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负责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管理。

(五)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六)协调落实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七)协助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八)监督实施国家颁布的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全区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九)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地方标准。组织开展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推进全区卫生健康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十一)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相关任务。负责全区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三)拟订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十四)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等工作。

(十六)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健康秦淮建设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等具体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八)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负责人姓名:吴军

三、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秦虹路1号

四、联系电话:025-87753681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