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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职能简介
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一)综合处

负责管委会全局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察落实;协助管委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处室及下属单位的有关活动;负责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起草、印发综合性文稿;负责组织、宣传、人事、劳资、计生、武装等工作,做好党务和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文书处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提案建议办理;负责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自管房产管理监督;负责信访维稳、接待保障、应急管理、外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等工作;负责老城南板块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工作;负责12345等投诉办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负责对外联络、新闻报道及展示输出等工作。

(二)景区管理处

负责夫子庙核心景区综合管理、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筹涉旅环节、文物保护等相关执法事权,推进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建设,牵头建立综合执法长效机制,构建闭合执法体系;负责维护市容秩序、市场秩序、公共秩序和旅游秩序;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负责重大活动、节假日重要时点相关工作属地保障,牵头做好方案预案制定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照国家5A级景区标准,做好管养权限范围公共基础设施运行和维养,做好非自管设施等相关管养工作的监管负责自建工程负责特色街区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依法查处或协助行政部门查处违反《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条例》、《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特色街区管理办法》等行为;负责指挥调度工作

(三)产业发展处

统筹老城南板块的产业主体推进职能,统筹做好老城南板块的产业结构、业态布局等谋划和推进;负责统筹落实区对老城南板块的经济考核目标,牵头做好指标分解、协调和统计上报工作;扎口重点项目的梳理、计划安排、目标进度上报;协调推进老城南板块内旅游住宿业发展;牵头负责重点企业服务和税收组织;负责梳理招商载体和资源,做好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制定融资计划,做好与融资平台的对接。

(四)规划建设处

牵头编制区域总体规划,统筹老城南板块专项规划,统筹城市设计、产业发展、功能配套、资源保护、全域旅游、夜景照明和交通组织等专项规划;汇编夫子庙-老城南保护和建设图册,整合整体规划、专项规划、项目策划和招商意图等;牵头编制功能板块年度建设计划和项目清单,负责区域重点项目的跟踪、统计、推进和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管委会牵头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和推进区域功能旅游化改造事项;负责规划项目的立项审查、产业和招商论证、跟踪督办、成果验收。

(五)文商旅融合

统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文化产业、文化事业与旅游业的发展,文化、旅游和商业的融合;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景区等品牌的塑造、影响力的提升;统筹协调全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计划、任务分解,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老城南板块内历史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整合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老城南板块内历史文化项目的组织申报;负责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活动的授权与管理,负责夫子庙核心景区公共空间的运营;负责旅游功能和业态的配置;负责小吃等行业协会的管理;负责国家5A景区旅游舒适度评价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景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智慧旅游发展,牵头策划、组织、协调秦淮灯会等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商业等活动,牵头负责国家5A级景区复核;承担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全国示范步行街、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等国家级荣誉后续的数据、信息采集报送以及复核等组织协调工作

(六)法规处

负责风景名胜区相关立法实施细则和规范性文件的计划、起草、审查、清理、解释、汇编及备案工作;负责依法对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活动、立面装修改造、商业展销、大型游乐、设置广告等行为的审核;负责牵头依法对风景名胜店招标牌和业态控制的审查工作;负责办理涉及特色街区的行政许可前相关部门的征求意见工作等;承办上级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牵头对风景名胜区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中的涉法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咨询;负责管委会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查处、纠正行政执法中的违法行为;承办管委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法律事务;负责风景名胜区法制宣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