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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内设机构
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名城保护行政管理、事业发展、资源保护利用、企业运营三个条线的协调推进,负责行政管理条线的组织和实施。

(二)承担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统筹协调,负责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

(三)负责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申报和批准后的实施工作;牵头编制名城保护的整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多规合一”的整合和规划管控。

(四)承担老城南文化旅游区产业功能板块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经济指标、重大项目、特色发展、载体招商、有效投入、新生增量等重点工作,做好税收组织和新引进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和牵头落实板块具体行动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做好目标分解、组织实施、分析评估和督查考核。

(五)负责制定老城南文化旅游区功能板块产业发展导向,统筹推进门东、门西、门外以及夫子庙、朝天宫的整体保护、有效更新、活化利用,牵头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聚焦文化创意和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开放型经济,推进南京秦淮特色文化产业园建设和发展。

(六)统筹重点片区发展,编制和安排区域功能旅游化改造事项,推动实施全域化、长效化5A管理标准,促进全域化休闲旅游和全景化城区建设。

(七)统筹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整合,负责风景名胜区特许经营活动的授权与管理。

(八)负责维护风景名胜区公共秩序、市场秩序、市容环境和卫生秩序;负责管养权限范围公共基础设施运行和维养,做好重点片区管养工作的监管;负责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

(九)负责风景名胜区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重要接待的属地保障和综合协调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风景名胜区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制定和实施风景名胜区服务标准、容貌标准、店招店牌设置、业态提升、政策扶持等规范,负责对特色商业街区的综合管理。

(十一)负责依法查处或协助行政部门查处违反《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特色街区管理办法》的行为。

(十二)负责管委会机关和系统党的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负责人姓名:刘立新

三、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新姚家巷26号

四、联系电话:025-52851280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