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和接待工作;负责本局综合性文字工作、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议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信息、督查、机要、文书档案、保密、史志、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本局机关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协调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指导与监督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内部日常经济责任审计、各类专项审计工作;负责推动落实全区各类学校(幼儿园)学生资助管理和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区教育局与区教育督导室相关行政事务,统筹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群工作科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区教育系统的学习宣传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负责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局管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及所属教育系统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和廉政勤政的情况;协助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组织协调机关及所属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对违纪案件的调查;负责协调“12345”政府热线的受理、协调处理职工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法制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建和作风建设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
统筹规划全区师资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学校人员编制等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教师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招聘、录用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培训和学历进修工作;负责全市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出国(境)人员的资格审查等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各类学校教职工档案、办理全区教育系统内教职员工到龄退休手续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工作;牵头组织名特优教师评选、考核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人员调配、绩效考核、评优表彰和行政惩戒等管理工作。
中学教育科
负责全区普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监督、指导有关学校按国家的教育方针、办学标准和教育规律办学;参与制定普通中学的发展规划、实施细则并检查执行情况;督促、指导中学(初中)实施义务教育工作;深入推进中学素质教育工作;落实普通中学招生政策,负责监督、管理招生行为;负责全区小升初、中考、高考的相关工作;负责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和相关信息的统计工作;负责本区中学创建评估工作。
小学教育科
参与制定全区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办法;制定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小学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推进素质教育;指导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及成果的推广;根据国家、省、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小学招生政策;统筹管理特殊教育和少年宫校外教育工作;管理小学教育学籍;负责本区小学创建评估工作;会同区相关部门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少先队工作。
幼儿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学前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等,对幼儿园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情况做好检查指导;承担学前教育体制改革等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幼儿园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幼儿园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相关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幼儿园创建评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幼儿园安全、维稳、卫生保健等工作。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工作,参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制定中等职业教育、社会教育以及非学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管理办法,并检查执行情况;牵头负责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监督社区教育计划的实施;指导区开放大学教育教学管理和招生、考试等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资格的认定、学校设置撤并的审批和年度审核,负责对社会办学单位非学历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和评估;负责全区自学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
后勤保障科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全区教育建设和技术装备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规划和指导学校校园规划、校舍建设、教育技术装备等后勤管理工作;承办全区城市建设中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方案的审查报批;负责学校工程项目审定,指导、检查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承担各类学校建设和校园管理基建工程的报批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固定资产。
安全科
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指导和管理学校校舍、住宿、消防、体育及实验器材等安保工作。
宣传与德育科
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牵头制定全区学校德育工作规划;牵头负责并综合管理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科技、国防、环境等教育工作;指导和监督学校饮食卫生和疾病防治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相关教育教学改革;参与制定有关办法和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学生体育竞赛、艺术交流和科普活动;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军训和科普基地建设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体育、艺术人才培养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相关专项创建工作。
发展规划科
研究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与结构调整工作以及办学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学校设置、更名、撤销、调整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协调推进全区教育系统重大项目进展;统筹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综合改革、社会建设、幸福都市建设和民生工作;负责全区各类教育事业发展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外事工作;作为局机关牵头科室,负责与区教育督导室对接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相关工作,并组织实施。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承担面向全区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监督执行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准入、办学规范等相关标准和制度;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和牵头协调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