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综合设置下列职能机构: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综合事务协调处置和城市运行管理职责。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息、财务、审计、安全保密、后勤保障、资产管理等日常工作;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负责依法行政、党务政务信息公开;负责绩效管理考核、督查督办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12345”政务热线工单的协调督办;负责对外联络、调研和改革等工作;负责街道社会治理和城市运行管理的问题发现、综合研判、流转交办、预警监测、指挥调度、监督考核、信息汇总、重大事件上报等工作;负责街道辖区内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工作制度落实、指导、督查督办工作;承担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日常工作,推动审批服务执法与网格治理有机衔接。
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职责。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市和区委的重大决策;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和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民生工作站运行管理;负责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宗、侨台相关工作;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机构编制、老干部、关工委、人武、群团等工作;承担街道人大、政协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年大学相关工作。
发展服务办公室。承担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职责。负责企业服务、投资促进、楼宇经济、项目人才引进、产业提升、项目推进落地、富民增收工作;整合区域资源,优化营商环境,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楼宇、重大项目、重要街区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辖区相关统计调查和各类普查、调查工作;承接知识产权保护、质量提升和质量强区工作;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税法宣传、税务管理、税收征管,开展辖区内企业依法经营、纳税等事项管理工作。
民生保障办公室。承担社会保障、社区建设、社会服务职责。负责住房保障、就业培训、创业扶持、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险、社会救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管理服务、幼托等民生服务工作;承担民生实事、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群众文化体育、科学普及、社区教育、优待抚恤、复转军人安置、拥军优属、伤残评定、慈善救助、志愿服务、“三救三献”、卫生健康管理、劳动保障等工作;负责社工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自治管理;负责培育社会公益组织。
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辖区平安稳定职责。负责信访、维稳、治安事件应急、禁毒工作以及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安全相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重点地区、居民区和校园周边的治安环境整治及治安防范工作;协调处理体制改革遗留问题;协调司法行政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民事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负责防范处置邪教,开展宣传教育、转化巩固、摸底调查等工作。
城市治理办公室。承担统筹城市管理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职责。负责接受委托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整治、公共设施维护和垃圾分类等工作;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园林绿化、房地产监督管理服务、河道整治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街道河长制相关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接文明城市创建;负责爱国卫生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负责施工现场、农贸市场、停车秩序、洗车点的规范和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法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综合行政检查权,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统一指挥协调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并负责相关人员考核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负责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审批流程再造,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负责做好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市场监管、人社、民政、残联等区级部门和垂管单位设在街道的政务服务窗口;负责对社区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的指导、管理与监督;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