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宁劳社就管〔2010〕3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部署,我市今年将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南京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重点联系城市,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一)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是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为就业困难群体排忧解难的实际行动,是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全面推进人本服务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调动全系统力量,认真组织,抓紧抓好。 (二)要在总结2009年专项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以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目标,认真做好对各类群体和用人单位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结合实际,组织实施专项活动 (一)就业援助月活动 1、活动主题:稳岗位、助就业、促和谐,我们共同努力。 2、服务对象: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3、工作目标:三确保,二力争。确保援助对象的基本情况清,家庭情况清、培训愿望清、就业要求清;确保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一次培训机会,提供两个以上就业岗位;确保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就业。力争不挑不拣的就业困难人员春节前全部实现就业;力争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均享受到就业扶持政策。 4、时间安排: (1)2010年1月4日—2010年1月15日,进家门。组织街道(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平台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掌握需要就业人员的家庭情况、培训愿望、职业技能、就业要求等,建立基础台帐;宣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及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扶持申请;指定专人负责,为每一名就业困难人员建立跟踪卡、制定援助计划、发放宣传资料。 (2)2010年1月18日—2010年1月22日,送岗位。深入企业,宣传政策,筹措岗位;采取集中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送岗到家等方式,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广泛宣传,发布岗位信息,组织人员参加应聘;招聘会现场组织开展职业指导、政策咨询、技能培训等一条龙服务。 (3)2010年1月25日—2010年1月29日,抓落实。全面检查、后续跟踪,确保每一名就业困难人员都得到及时、有效的援助。对仍未就业的,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宣传就业扶持政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途径,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对已成功就业的,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稳定岗位。 (4)2010年2月1日—2010年2月5日,报总结。各区县总结就业援助月开展情况,2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和援助典型简介、图片报市就管中心。 (二)春风行动 1、活动主题:保障民工权益,促进城乡和谐。 2、重点服务对象: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 3、工作目标:确保服务对象外出务工前,在县、街(镇)免费得到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进城后,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求职期间,在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推荐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得到诚信服务。维护求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4、工作内容: (1)发放一批"春风卡"。免费发放一批"春风卡"等宣传资料,主要内容包括市及各区(县)、街道(镇)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诚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名单、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求职就业指南、维权指南、举报电话、城市生活安全须知等,方便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进城求职。 (2)开放一批免费就业服务场所。全市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向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开放,并提供免费政策信息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 (3)推荐一批诚信职业介绍机构。面向社会推荐一批服务比较规范、群众比较满意的公共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并进行广泛宣传,引导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到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 (4)提供一批就业岗位。组织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民营企业提供一批合适的就业岗位,重点在春节后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集中进城求职期间,通过举办招聘洽谈会等方式,帮助其实现就业。 (5)打击一批违规职介行为和“黑中介”。规范职业介绍机构行为,取缔未取得职业介绍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5、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0年1月4日至2月12日)。 市、区县联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调查摸底。各区县结合本地区实际,对辖区内节前返乡农民工进行统计摸底,为节后组织转移就业做好准备;对大型企业春节期间留宁务工人员进行统计,及时跟踪,组织开展慰问活动。二是筹集岗位。市、区县组织公共职介机构和民营职介机构提前采集50000个合适的岗位,为节后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和进城务工人员求职做好充分准备。三是组织开展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重点检查职介机构资质,规范职介行为,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四是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市、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动,集中在农民工聚集的重点地区开展系列免费就业服务和政策宣传,为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劳动保障维权服务。 第二阶段(2010年2月18日至4月30日)。 各区县以属地为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各区县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发放“春风卡”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春风行动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各区县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通过集中发布岗位信息、组织专场招聘活动、送岗位上门、送政策到家等多种形式,为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服务和创业扶持,帮助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尽早落实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创业。三是继续开展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重点是查处未取得职业介绍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取缔“黑中介”;严厉打击企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违法行为。 6、工作要求 (1)制定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在活动期间切实得到服务为目标,周密制定春风行动具体工作计划,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基础台帐,按照各阶段活动安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强化引导。各区县要在车站、码头、广场等民工聚集的重点地区和人口密集地,广泛张贴《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公告》”,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等,广泛宣传春风行动的具体内容、改善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进城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承诺和措施,大力营造春风行动的社会氛围。 (3)提高公共服务意识,讲求公共服务效果。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在为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形式安排、场所布置、信息提供等各方面,采取适合农村劳动者的方式,使服务见到实效。 (4)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成立春风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围绕活动主题,统筹协调安排,整合劳动保障部门就业管理、就业服务、劳动监察、职业培训等机构力量,并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和工会、妇联等组织,统一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服务、执法维权等各项活动。 (5)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各区县就业管理中心应于2010年1月5日前将春风行动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报市就管中心;2010年2月5日前将筹集岗位信息报市就管中心;每周五将《农民工返乡后就业创业和培训情况统计表》报市就管中心;2010年4月20日前将春风行动工作总结和《春风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报市就管中心。 (三)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1、活动组织:由市、区县劳动保障局协调工商联、工会共同组织开展。 2、服务对象:民营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各类求职者。 3、活动时间:2010年5月17日到5月21日。 4、活动内容:一是组织1000家用人单位、见习和培训单位,提供就业、见习、培训岗位20000个。组织市和13个区县人力资源市场,联动举办专场招聘会,其中市级市场举办招聘会两场,区县级市场举办1-2场,112个街镇和821个社区的劳动保障所(站)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活动。二是开展以政策咨询、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劳动保障权益维护、鼓励新生劳动力创业等为主要内容的大型广场服务活动,活动在选定的四个广场进行,劳动保障、工商联和总工会等职能部门共同参加。 5、工作要求: 将开展招聘周活动作为推动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与工商联、工会协调配合,联动开展各项工作,共同组织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信息,进行岗位有效对接。 (四)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1、活动主题:职业生涯起步,我们共同努力。 2、服务对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以及家庭或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3、活动时间:2010年9月1日到9月30日。 4、工作内容: (1)收集、发布一批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举办分行业、分层次的免费专场招聘洽谈活动,以多种形式促进毕业生实现就业。 (2)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好返回原籍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工作,确定一批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制定针对性服务方案。 (3)加强对登记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制定专门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自主创业帮扶等方面的服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5、工作要求: (1)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争取人事、教育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加强联动、齐抓共管、全面落实,确保活动效果。 (2)建立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并组织实施专项服务工作。 (3)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了解每一位登记失业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制定针对性的就业计划,尤其对就业困难家庭的毕业生要提供“一对一”的服务,促进人职匹配最大化。 (4)建立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在服务月期间,对登记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升服务水平。 (5)在南京公共招聘网上开展市、区县联动网上招聘活动,市和各区县提供一批优质岗位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进行对接服务,并作为今后的一项主要工作,做到与时俱进、持续发展。 (6)充分运用见习补贴政策,调动用人单位培养和使用毕业生、毕业生提高技能适应岗位需要的积极性,收到青年见习计划促进就业的良好效果。 三、统筹安排,确保活动成效 (一)认真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制。每一个专项活动都要制定详细周密的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将专项活动纳入全年工作计划,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加强对专项活动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形成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结果有评估检查的保证机制,市局将组织专项调研检查,了解各区县开展专项服务活动的具体情况。 (二)做好专项活动的资金保障。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将专项活动所需资金列入公共就业服务支出计划,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专项活动所涉及的工作经费,以及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补贴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公共服务形象。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专项活动的宣传,做好舆论引导,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履行职责、促进就业的社会形象。充分动员广大用人单位和各类劳动者积极参与专项活动,保证专项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做好基础统计,及时上报情况。各区县应于2010年1月22日前将本区县2010年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计划报市就管中心,并在市局统一组织的四个专项活动结束后的5天内,报送活动实施情况的书面总结。 就业援助月活动联系人:黄道光 李青 电话:86590831 传 真:86590837;Email:lq26@souhu.com 春风行动活动联系人:蒋毅 唐伟 毕丽娟 电 话(传真):86590949;Email:njjybb@sina.com 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联系人:王慨 司月 电话:86590836 86590839,传真:86590833 Email: zhijienj@126.com 附件:1.2010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统计表; 2.2010年春风行动岗位筹集任务分解表 3.农民工返乡后就业创业和培训情况统计表 4.春风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 5.2010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具体安排; 6.2010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具体安排; 7.2010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О一О年一月二十五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部署,我市今年将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南京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重点联系城市,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一)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是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为就业困难群体排忧解难的实际行动,是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全面推进人本服务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调动全系统力量,认真组织,抓紧抓好。 (二)要在总结2009年专项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以进一步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目标,认真做好对各类群体和用人单位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结合实际,组织实施专项活动 (一)就业援助月活动 1、活动主题:稳岗位、助就业、促和谐,我们共同努力。 2、服务对象:各类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3、工作目标:三确保,二力争。确保援助对象的基本情况清,家庭情况清、培训愿望清、就业要求清;确保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一次培训机会,提供两个以上就业岗位;确保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就业。力争不挑不拣的就业困难人员春节前全部实现就业;力争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均享受到就业扶持政策。 4、时间安排: (1)2010年1月4日—2010年1月15日,进家门。组织街道(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平台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掌握需要就业人员的家庭情况、培训愿望、职业技能、就业要求等,建立基础台帐;宣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及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扶持申请;指定专人负责,为每一名就业困难人员建立跟踪卡、制定援助计划、发放宣传资料。 (2)2010年1月18日—2010年1月22日,送岗位。深入企业,宣传政策,筹措岗位;采取集中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送岗到家等方式,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广泛宣传,发布岗位信息,组织人员参加应聘;招聘会现场组织开展职业指导、政策咨询、技能培训等一条龙服务。 (3)2010年1月25日—2010年1月29日,抓落实。全面检查、后续跟踪,确保每一名就业困难人员都得到及时、有效的援助。对仍未就业的,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宣传就业扶持政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途径,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对已成功就业的,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稳定岗位。 (4)2010年2月1日—2010年2月5日,报总结。各区县总结就业援助月开展情况,2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和援助典型简介、图片报市就管中心。 (二)春风行动 1、活动主题:保障民工权益,促进城乡和谐。 2、重点服务对象: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 3、工作目标:确保服务对象外出务工前,在县、街(镇)免费得到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进城后,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求职期间,在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推荐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得到诚信服务。维护求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4、工作内容: (1)发放一批"春风卡"。免费发放一批"春风卡"等宣传资料,主要内容包括市及各区(县)、街道(镇)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诚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名单、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求职就业指南、维权指南、举报电话、城市生活安全须知等,方便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进城求职。 (2)开放一批免费就业服务场所。全市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向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开放,并提供免费政策信息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 (3)推荐一批诚信职业介绍机构。面向社会推荐一批服务比较规范、群众比较满意的公共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并进行广泛宣传,引导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到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 (4)提供一批就业岗位。组织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民营企业提供一批合适的就业岗位,重点在春节后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集中进城求职期间,通过举办招聘洽谈会等方式,帮助其实现就业。 (5)打击一批违规职介行为和“黑中介”。规范职业介绍机构行为,取缔未取得职业介绍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5、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0年1月4日至2月12日)。 市、区县联动,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调查摸底。各区县结合本地区实际,对辖区内节前返乡农民工进行统计摸底,为节后组织转移就业做好准备;对大型企业春节期间留宁务工人员进行统计,及时跟踪,组织开展慰问活动。二是筹集岗位。市、区县组织公共职介机构和民营职介机构提前采集50000个合适的岗位,为节后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和进城务工人员求职做好充分准备。三是组织开展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重点检查职介机构资质,规范职介行为,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四是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市、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动,集中在农民工聚集的重点地区开展系列免费就业服务和政策宣传,为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劳动保障维权服务。 第二阶段(2010年2月18日至4月30日)。 各区县以属地为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各区县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发放“春风卡”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春风行动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各区县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通过集中发布岗位信息、组织专场招聘活动、送岗位上门、送政策到家等多种形式,为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服务和创业扶持,帮助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尽早落实就业岗位,实现就业、创业。三是继续开展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重点是查处未取得职业介绍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组织,取缔“黑中介”;严厉打击企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违法行为。 6、工作要求 (1)制定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在活动期间切实得到服务为目标,周密制定春风行动具体工作计划,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基础台帐,按照各阶段活动安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强化引导。各区县要在车站、码头、广场等民工聚集的重点地区和人口密集地,广泛张贴《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公告》”,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等,广泛宣传春风行动的具体内容、改善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进城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对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承诺和措施,大力营造春风行动的社会氛围。 (3)提高公共服务意识,讲求公共服务效果。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在为进城务工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人员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形式安排、场所布置、信息提供等各方面,采取适合农村劳动者的方式,使服务见到实效。 (4)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成立春风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围绕活动主题,统筹协调安排,整合劳动保障部门就业管理、就业服务、劳动监察、职业培训等机构力量,并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和工会、妇联等组织,统一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服务、执法维权等各项活动。 (5)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各区县就业管理中心应于2010年1月5日前将春风行动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报市就管中心;2010年2月5日前将筹集岗位信息报市就管中心;每周五将《农民工返乡后就业创业和培训情况统计表》报市就管中心;2010年4月20日前将春风行动工作总结和《春风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报市就管中心。 (三)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1、活动组织:由市、区县劳动保障局协调工商联、工会共同组织开展。 2、服务对象:民营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各类求职者。 3、活动时间:2010年5月17日到5月21日。 4、活动内容:一是组织1000家用人单位、见习和培训单位,提供就业、见习、培训岗位20000个。组织市和13个区县人力资源市场,联动举办专场招聘会,其中市级市场举办招聘会两场,区县级市场举办1-2场,112个街镇和821个社区的劳动保障所(站)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活动。二是开展以政策咨询、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劳动保障权益维护、鼓励新生劳动力创业等为主要内容的大型广场服务活动,活动在选定的四个广场进行,劳动保障、工商联和总工会等职能部门共同参加。 5、工作要求: 将开展招聘周活动作为推动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与工商联、工会协调配合,联动开展各项工作,共同组织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信息,进行岗位有效对接。 (四)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1、活动主题:职业生涯起步,我们共同努力。 2、服务对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以及家庭或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3、活动时间:2010年9月1日到9月30日。 4、工作内容: (1)收集、发布一批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举办分行业、分层次的免费专场招聘洽谈活动,以多种形式促进毕业生实现就业。 (2)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好返回原籍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工作,确定一批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制定针对性服务方案。 (3)加强对登记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制定专门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自主创业帮扶等方面的服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5、工作要求: (1)劳动保障部门要主动争取人事、教育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加强联动、齐抓共管、全面落实,确保活动效果。 (2)建立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并组织实施专项服务工作。 (3)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了解每一位登记失业毕业生的就业需求,制定针对性的就业计划,尤其对就业困难家庭的毕业生要提供“一对一”的服务,促进人职匹配最大化。 (4)建立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在服务月期间,对登记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过程和结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升服务水平。 (5)在南京公共招聘网上开展市、区县联动网上招聘活动,市和各区县提供一批优质岗位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进行对接服务,并作为今后的一项主要工作,做到与时俱进、持续发展。 (6)充分运用见习补贴政策,调动用人单位培养和使用毕业生、毕业生提高技能适应岗位需要的积极性,收到青年见习计划促进就业的良好效果。 三、统筹安排,确保活动成效 (一)认真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制。每一个专项活动都要制定详细周密的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将专项活动纳入全年工作计划,提前做好工作部署。加强对专项活动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形成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结果有评估检查的保证机制,市局将组织专项调研检查,了解各区县开展专项服务活动的具体情况。 (二)做好专项活动的资金保障。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将专项活动所需资金列入公共就业服务支出计划,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专项活动所涉及的工作经费,以及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补贴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公共服务形象。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专项活动的宣传,做好舆论引导,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履行职责、促进就业的社会形象。充分动员广大用人单位和各类劳动者积极参与专项活动,保证专项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做好基础统计,及时上报情况。各区县应于2010年1月22日前将本区县2010年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计划报市就管中心,并在市局统一组织的四个专项活动结束后的5天内,报送活动实施情况的书面总结。 就业援助月活动联系人:黄道光 李青 电话:86590831 传 真:86590837;Email:lq26@souhu.com 春风行动活动联系人:蒋毅 唐伟 毕丽娟 电 话(传真):86590949;Email:njjybb@sina.com 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联系人:王慨 司月 电话:86590836 86590839,传真:86590833 Email: zhijienj@126.com 附件:1.2010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统计表; 2.2010年春风行动岗位筹集任务分解表 3.农民工返乡后就业创业和培训情况统计表 4.春风行动实施情况统计表; 5.2010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具体安排; 6.2010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具体安排; 7.2010年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О一О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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