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年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巩固“充分就业区”创建成果,提升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提高劳动保障系统的执行力和服务效能,为全区保增长、促转型、保稳定、促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10年,将按照区委、区政府新年度加快“三个发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推进就业创业、提升保障水平、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在劳动保障岗位上积极投身服务“三个发展”的新实践,不断提升服务“三个发展”的新水平。 一、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助民,为“三个发展”提供动力源泉。一是继续帮企保岗稳定就业,实施新一年“五缓四降三补”帮企减负政策,减轻企业与职工负担,帮助企业保岗稳定就业。新增就业人数13500人,实现再就业3500人,援助困难人员就业1100人。巩固援助就业困难群体的工作机制,扎口开发政府投资或扶持管理的公益岗资源,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除,帮助未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人员100%就业。二是大力开展创建国家首批创业型城市工作,积极落实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就业的税费减免、创业个人补助、创业贷款和场地租金补贴等创业就业补贴扶持政策,推动创业工作。打造一批创业园、创业街、创业社区等载体,推动创业企业集聚化、创业产业集群化发展。三是充分利用全区实用技能人才调研成果,开发一批适合区域经济特色、就业前景好的培训工种,培育培训市场,提高培训层次。组织开展辖区内劳动力培训资源调查,及时采集企业对劳动者技能素质的需求状况,为企业、劳动者及培训机构提供信息服务。全年培育创业典型30人,扶持自主创业者300人,创业带动就业3000人。启动实施全员学习全员培训计划,全年培训各类劳动者3000人,确保全区就业形势更加稳定。 二、大力推进社会保障惠民,为“三个发展”构筑安全堤坝。一是强化扩面措施,扩大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完善行政、法律和经济措施,通过政策宣传、部门检查、执法监督等方式推动,把新成立单位、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参保作为扩面重点,通过政策落实,完善机制,改进服务,加大宣传,区街联动等措施,努力扩大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使社会保险基本做到全覆盖。二是加强运营监管,确保发放到位。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到政策培训到位、业务规范到位、资格审核到位、张榜公示到位、补贴发放到位,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职工享受各项保障待遇,确保“老军工”、“老知青”、“老征地”等城乡各类人员生活困难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对欠费单位实行重点监管,确保分期、分批清偿到位。三是强化退管服务,促进社区和谐。严格执行《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认真履行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职责,着重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生存验证、健康体检以及社会化服务活动开展等工作。建立区级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协会分会,积极组织各类自管互助组织,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活动,确保已纳入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三、大力推进维权保障安民,为“三个发展”打造稳定环境。一是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会同工会和企业联合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对集体协商集体合同重要性的认识。继续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大力推动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坚持依法做好企业集体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加强对集体合同的统计管理。加强劳动合同法制建设,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二是实施劳动保障“阳光监察”运行机制,形成广覆盖、强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实施网格化、网络化监察,完善条块结合、依托社区的立体监察模式,简单案件由网格监察员、协理员直接调处,做到“小事不出企、小案不出格”,形成案件快速处理机制,改善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缓解劳资矛盾。三是建立快捷处理劳动争议新机制,实现劳动争议案件的及时、高效处理,提高结案率。加强劳动争议柔性处理能力建设,构建企业调解、社区调解、街道调解、信访调解和仲裁调解于一体的劳动争议处理“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处理和预防网络。健全“调、裁、审”三位一体的仲裁工作机制,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快速调解程序和建议书制度,缓解当前案多人少的矛盾,强力推进办事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快建立劳动争议仲裁院步伐,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质量。 四、大力推进作风建设亲民,为“三个发展”彰显积极作用。一是坚持机关作风建设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相结合。继续落实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到企业摸实情、送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生产、经营等方面遇到的难题,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劳动保障服务,实现扩大就业、和谐劳动关系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助。二是坚持机关作风建设与提高服务质量相结合。在劳动保障行政审批、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信访等服务窗口以及街道、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确保办理业务的时效性、正确性、完整性、服务态度的良好性。三是坚持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与劳动保障队伍建设相结合。根据劳动保障工作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培训,以能力建设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加快发展。加强劳动协理员队伍建设,实行AB岗位制、首问负责制和末位淘汰制等工作制度,完善工作业绩与个人收入相挂钩的考核机制,打造一支业务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协理员队伍,努力使就业创业再展新面貌,行政执法再上新台阶,劳动保障再创新佳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