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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卫生局

基本信息(1)

单位全称

秦淮区卫生局

单位地址

秦虹路1号

网站地址

 http://www.njqhws.gov.cn

邮政编码

210022

公开(联系)电话

52651235

EMAIL地址

 qhwsj@tom.com

主要职责

(一) 贯彻落实国家、上级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计划、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 拟定本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三) 负责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及监督。 (四) 拟定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工作计划和措施,指导全区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五) 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疫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并进行检查、监督、评估;负责组织调度全区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特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中负责伤病员抢救及疾病控制工作。
(六) 拟订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卫生专业人员的道德规范,贯彻落实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七) 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区卫生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
(八) 依法监督管理全区传染病防治、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
(九) 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发展中医事业。
(十一)负责卫生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负责监督本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福利待遇工作。
(十二)负责卫协、红会、公费办和老干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基本信息(2)

单位全称

秦淮区卫生局

职务

姓名

性别

分管工作

局长

      徐泽霖

    负责卫生局全面行政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职称、档案、工资、财务、审计、物价、安全及公费医疗工作
    党工委书记       孙兴林        男     负责卫生局工委工作,分管组织、纪检、宣传、信访、综合治理、老干部、红十字会、人大、政协、统战及工、青、妇等党群工作

副局长

      施大柱

    分管基建及人武、双拥工作
        副局长
      范慧明         男      分管局机关支部、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科教、药品管理,协助局长抓好安全工作
        副局长
     金宝强         男     分管创卫、卫生系统税收、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及妇幼保健工作,协助局长抓好物价、审计工作

基本信息(3)

单位全称

秦淮区卫生局

内设机构

联系电话

主要职能

办公室

52651205

     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工作。负责局重要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职称、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年度干部年报工作;负责全区卫生系统安全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文明卫生行风、普法、统战及群团及老干部工作;协调处理职工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协助局领导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和局属单位的组织、宣传、妇联及团的工作。

卫生监督科 52651355

 负责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全区传染病防治及食品、职业病防治及区属卫生系统健康教育工作;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服务技术的实施和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精神卫生防治康复工作;
监督全区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全区传染病防治及食品、职业病防治;负责全区医疗卫生物价管理。

   医政科 52651314     负责辖区内的医疗单位的设置、医疗规范、药品管理;负责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
负责全区医疗行政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医政法规,负责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规划、管理、医疗质量监督。
研究制订全区医疗事业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制订医疗机构管理标准和医疗技术人员行业标准,并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区二级医疗卫生网络的建设和宏观管理。
承担全区医疗事故鉴定和处理工作。
负责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审批、注册登记和社会办医、个体开业管理,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资格认可。
负责年度卫生综合统计年报工作、负责辖区内医疗单位的继续教育。
 红十字会 52651206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依法遵守国际红十字会和红新月运动确定的基本原则,开展国际交往和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兴建和管理救灾备灾设施,救助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和受害者。
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在易发生意外的行业、居委会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急救与救护。
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发展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社会福利事业。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及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协助人民政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承办市红十字会及区委、区政府交办事项,承担具体会务工作。
公费医疗办公室 52651270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公费医疗的政策、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对本级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和人员的范围及资格进行审核。
负责本级公费医疗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对下级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公费医疗政策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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