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国家公务员考核、奖励、纪律、惩戒、职务任免、申诉控告等项工作。按法律程序承办区政府管理人员的行政任免、奖惩工作;研究制定国家行政机关职位分类贯彻意见和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奖励、表彰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的表彰活动;实施国家公务员的录用、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等办法;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以及各类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择优选用和军官转业安置工作;负责部分机关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统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