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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法院四项措施推动巡回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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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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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拓宽便民利民工作途径,秦淮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全力推动该院巡回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截止到2010年6月底,该院民事一审巡回审判案件9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0%。 一是创新巡回审判新模式,即以定点巡回审判与特殊巡回审判相结合的形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根据交通事故案件多发的态势,该院与辖区内交警三大队部门联动,在三大队专门设立了交通事故巡回审判法庭,专职调解、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便捷、高效地调处了大量交通事故纠纷。同时,对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相邻关系、宅基地纠纷、劳动争议等特殊类型案件,根据情况选择在当地村(社区)、企业等地开庭审理,以扩大巡回审判覆盖面,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二是建立巡回审判考核激励机制。在绩效考核设定巡回审判率指标的基础上,该院每周公布一次巡回审判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对各部门及个人的巡回审判率分别进行排名通报,并要求巡回审判率较低的部门和个人说明具体原因,及时提出整改方向和改进措施。 三是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化解纠纷。在巡回审判中,努力坚持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的形式,切实加大调解力度,实行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积极化解潜在矛盾纠纷。同时,注重整合调解资源,不断扩大调解主体范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以及社会法官贴近群众、了解民情、便于沟通的优势,邀请其共同参与调解,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最大功效。 四是在巡回审判中注重强化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巡回办案深入基层的有利时机,将巡回审判工作与“送法进校园”、“法律服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相结合,提前与有关单位、社区(村)沟通联系,组织当地群众到现场旁听案件审理,以案释法,使旁听群众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同时,主动邀请媒体采访报道,扩大巡回审判效果,真正使巡回审判工作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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