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
政府文件
当前页面: 首页 >秦淮政务 >政务信息 >政府文件
关于红花办事处村民住宅建房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

宁秦政字[2006] 号

 

  红花办事处:

  你办事处《关于红花办事处村民住宅建房问题的请示》(秦红办发[2006]34号)收悉。经研究,为缓解村民住宅建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意见执行:

  1、纬七路东延及七桥梅家廊生态公园项目沿线不再审批村民住宅手续;

  2、其他村民住宅建房,须严格控制建房标准和审批手续;

  3、审批时限,严格控制在2005年11月1日前符合村民住宅建房条件者。

  此复。

 

二〇〇六年六月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南京先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苏ICP备060017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