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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委书记徐路要求从三个方面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一是对照《廉政准则》,找差距。《廉政准则》52个不准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生活等行为的“标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当经常对照《廉政准则》的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价,看自己做得怎么样,还存在哪些问题,应该如何改进。要时刻警醒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了自己的身份,要时刻用《廉政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二是对照先进人物,思不足。先进人物是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榜样。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对先进人物和事迹,学归学,做归做,缺乏落实到行动上的决心和信心,结果先进人物和事迹学了不少,自身的党性修养却没有得到较大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应见贤思齐,经常用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先进人物的精神和事迹“照一照”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切实查找差距和不足,自觉向先进看齐。三是对照群众愿望,看作风。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能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搞自我评价、自我肯定、自我吹嘘,要深入基层,深入实践,经常听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并以此为参照,对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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