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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纪委出台《关于信访监督的实施办法》强化信访预警功能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工作,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监督、教育警示作用,近日,该区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信访监督的实施办法》:一是明确监督对象和范围。《办法》规定,对信访举报中反映党组织、党员或者行政监察对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不需要进入案件检查程序的轻微违纪问题等六类情形实施信访监督。二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办法》要求,实施信访监督时应区分监督对象和监督方式,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对处级单位或处级领导干部,报经区纪委主要领导批准;对科级干部由区纪委分管信访的领导批准;对需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对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警示谈话须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等。三是实行“三卡三谈一会一报告”式监督。根据信访内容和调查核实情况,对不同的被反映对象分别发放黄色询问卡、橙色提醒卡、红色警戒卡三色信访监督卡,对应实施个别提醒、集体警示、诫勉三种信访谈话,并要求所在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通报信访情况的方式开展信访监督,责成被反映对象说明情况、进行纠错整改等。四是加强信访监督结果的运用。对反映问题失实的,经领导审批后予以了结。需消除影响的,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尚不构成违纪处理的,对被反映人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信访监督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则转入案件检查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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