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普查登记数据质量,区经普办制定了普查登记验收四级联审制度,制度明确了普查办、各专业组、普查人员在普查数据审核验收中的要求:一是基层普查员在上门收表时,把好验收第一关,对收集的普查表与被普查单位的统计(会计)人员进行数据资料核对;二是街道经普办做好对普查表的二次审核,街道集中各专业组人员对回收的普查表进行审核验收,发现问题及时与被普查单位联系核实,纠正填报错误;三是经普办各专业组加大检查指导和数据评估力度,深入街道对普查表进行抽查验收,及时解决普查表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四是经普办专业人员对全区的普查表进行全面的综合审核,为数据录入做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