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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法院以司法民主建设为抓手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秦淮法院以司法民主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三项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司法、亲近司法,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构建社会大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在法院内部设立专门的调解工作室,加大诉前调解力度;邀请人大代表、特邀咨审员及社区主任参与纠纷化解;与司法局以及下辖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了简单民事纠纷的联合调解网络;成立各类专门的调处中心,在区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纠纷调处中心、在区信访局设立涉诉信访案件调处中心、在区妇联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处中心、与区消协成立秦淮区保护消费者权益诉调对接办公室、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等等。吸收多方力量,构建社会大调解网络,妥善化解了一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
    二是探索人民参与司法工作新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原有工作举措如扩大参审范围、强化调解职能、加强培训管理等基础上,尝试建立意愿征询机制,即在立案时即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与审判的权利,指导当事人填写“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意愿征询表”,征询当事人是否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审;尝试推行人民陪审员工作室开放日,由人民陪审员轮流接待社会公众、诉讼当事人、信访群众,通过人民陪审员与公众的互动沟通,增进法院与公众的联系;尝试建立调解陪审组,邀请3名时间充裕、有基层社会工作经验的退休人员成立调解陪审组,通过调解陪审组讲情理、法官讲法理,情理法交融,全方位开展调解工作,从而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是建立民意收集反馈工作机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在立案大厅设立意见簿、意见箱,听取群众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设立并公布专门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结合法官联络员工作开展联系企业、联系社区、联系群众“三联系”活动,走访居民、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及时掌握涉诉民生需求;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参与执行,及时汇报信访件的处理结果,积极开展上门走访活动征求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通过建立及时高效的民意沟通机制,逐步打造让人们满意的“阳光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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