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红花法庭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的通知》精神,以“廉洁司法示范庭”的创建工作抓手,切实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审判绩效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庭已连续多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近两年来还先后荣获“江苏省最佳人民法庭”、“南京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一人次,三等功二人次。同时,审判绩效水平也有明显提升,截止至2009年11月,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720件,收结案比103%,调撤率65%,改判发回率仅为0.1%。 该院具体做法如下:一是建立干警廉洁自律责任制度。由庭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与分管院长签订责任书,充分发挥庭长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表率作用;由庭长与每名干警签订廉政承诺书,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接受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二是建立经常性的学习讨论制度。通过观看录像、学习先进人物事迹、集体讨论等形式,组织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树立正确的“三观”。通过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汲取反面经验教训,查找思想认识和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狠抓整改。三是建立廉政档案登记制度。将每个干警在审判工作中的拒说情、拒吃请、拒钱物情况、被投诉情况、受表扬奖励情况、受惩处情况制作成个人廉政情况档案表,每季度统计一次,并于季度末送交监察室,以此激励和鞭策干警。自2008年以来,法庭干警共拒说情216人次,拒吃请323人次,拒钱物10余万元,投诉率为0。四是建立干警外出办案报告制度。法庭干警出差时要求填写报告单,要求干警在外出差时,不得与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三同”,不准参加任何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五是建立深入基层走访座谈制度。法庭庭长和分管院长每半年都要深入社区、街道、驻地企业和律师事务所,与他们召开座谈会,主动听取他们对法庭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了解法庭干警在廉洁司法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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