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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法院召开座谈会倾听银企司法需求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服务“三保”司法应对工作,2009年11月12日,秦淮法院举行了“保增长、促发展”服务银企座谈会,倾听辖区内银行、企业对法院在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银行、企业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该院张敏院长及全体院党组成员、民二庭、民三庭、红花法庭、执行局、区发改局、科技局、街道以及22家银行、企业代表出席了座谈会。
会上,银企代表们反映了在目前经济回暖的形势下,企业发展仍然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并就法院如何加强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法院经常性地开展走访银企、开设法制讲座、举行法律咨询等活动,提升银企法律意识和诉讼水平;二是法院加强强制措施,事前多与银企沟通,切实保障银企合法权益;三是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机制,多做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和解共赢。
针对银企所提出的意见与建议,院长张敏表示:一要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发挥法官社区联络员和企业联络员的作用,到辖区内银企走访调研,召开银企联谊座谈会,研究企业经营中遇到难点,提供化解经营风险、建立稳定劳资关系的对策和司法建议,帮助他们规范管理、稳步发展;二要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的“全程快速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保全,努力缩短办案周期,注重提高办案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因诉讼时间过长造成的损失,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三要继续强化调解工作。进一步发挥诉调对接职能,运用诉前调解、诉讼调解等措施,更加注重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考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引导当事人在自愿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最大限度减少涉诉企业经济损失,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四要慎用、善用司法保全及其他强制措施。对因资金短缺但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财产保全措施,通过设置担保、执行和解、分期执行等“放水养鱼”的方法,既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被诉企业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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