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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证件受理

项目名称

出入境证件受理

审批方式

 即办事项□  一般事项 联办事项□  转报事项□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发证

 是否□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及《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审批程序:
      简录、详录、审批和发证  

  申请人需递交的资料:   

填写申请表、递交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普通护照200元《计价格(2000293号》、加注20元《(1993)价费字164号》;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计价格(2000293号》、加注20元《(1993)价费字164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1993)价费字164号》及台湾居民签注、加注20元《发改价格(20051460号》

 

 

 

  备注:1 楼 4、5、6、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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