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出入境证件受理
审批方式
即办事项□ 一般事项 √联办事项□ 转报事项□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发证
是√否□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及《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审批程序: 简录、详录、审批和发证
申请人需递交的资料:
填写申请表、递交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普通护照200元《计价格(2000)293号》、加注20元《(1993)价费字164号》;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计价格(2000)293号》、加注20元《(1993)价费字164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1993)价费字164号》及台湾居民签注、加注20元《发改价格(2005)1460号》
备注:1 楼 4、5、6、7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