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根据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统一要求,本中心地税局窗口从9月1日起推行部分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主要涉及税务登记“免填单”服务的有: (1)设立税务登记(个体)。您可以不需要填《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可凭该涉税事项办理必须提供的涉税申请证明资料到政务中心地税窗口办理。 (2)扣缴税款登记。您可以不需要填《扣缴义务人登记表》,可凭该涉税事项办理必须提供的涉税申请证明资料到政务中心地税窗口办理。 (3)变更税务登记。您可以不需要填《税务登记表变更表》,可凭该涉税事项办理必须提供的涉税申请证明资料到政务中心地税窗口办理。 (4)注销税务登记。您可以不需要填《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可凭该涉税事项办理必须提供的涉税申请证明资料到中华路地税分局办理。 南京市秦淮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OO九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