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2009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商系统将对食品流通许可证进行受理、审核、发放与管理。请需要办理上述事项的人员到辖区工商所领取资料。
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夫子庙工商所 大石坝街22号 86620084 新桥工商所 胭脂巷23号 86624723 中华门所 糖坊廊28号 52263719 红花所 园明路(大明路加油站后) 52625498 白鹭州所 岗虹苑23-1号 52640289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秦淮工商分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