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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

  1、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对计算机都具有管理与维护的责任。
  2、中心配备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统一由中心维护保修。
  3、工作人员严禁上班时间使用计算机玩游戏、聊天以及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利用计算机上网公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暴力等信息。
  4、专线窗口必须经常备份工作数据资料。
  5、使用经国家安全、保密部门认可的防病毒、防黑客的合法正版软件,定期进行杀毒、升级工作。
  6、自觉遵守有关保密制度,所有保密文件资料不得网上共享。
  7、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如需安装有关硬件或软件,应事先得到所属部门同意后,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未获批准,禁止私自安装。
  8、任何人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不得把本窗口的软盘或光盘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
  9、如计算机发生故障或发现病毒,应及时告知中心,请专业技术人员维修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10、下班后必须按程序关机,并切断电源。
  11、窗口工作人员要加强计算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学习。
  12、中心应完整保存所有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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