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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和指导理论学习、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联系区委党校,指导基层党校、政校教育和教学工作; 指导、协调全区学习型城区创建工作;承担区邓小平理论研究分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和社会舆情的收集、综合及上报工作;负责三个文明建设的新闻报道;协调和管理全区网络新闻宣传工作。

  三、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性的宣传思想工作;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落实宣传思想工作的情况。

  四、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宣传和文化工作的指导方针;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代管区文联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五、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规划、指导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精神工作;承担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基层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区思想政治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有关任务。

  七、负责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及职称评定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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