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秦价 [2010] 03号 关于小型电动船价格问题的批复
南京夫子庙游船服务部: 你部《关于小型电动船调整价格的报告》悉。鉴于你部根据区政府要求,为杜绝自驾游船安全隐患,确保夫子庙地区水上活动和中外游客生命安全,特将所有自驾船配上专业驾驶员。根据《南京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宁价服[2008]351号)规定,经研究,同意小型电动船价格调整为80元/船(4人半小时)。 希望你们加强价格管理,认真做好事前公示,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复自2010年2月1日起执行。
南京市秦淮区物价局 二○一○年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