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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调价管理

办事程序:


书面申请→价格(收费)管理科审核→物价局批准→下达下式批复或核发《收费许可证》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文件(复印件)
3、批准执业或收费文件(复印件)

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7日内核准完毕

收费标准:

除核发《收费许可证》外,不收费

收费依据:

苏价费〔2003〕46号

责任科室:

价格(收费)管理科

联系电话:

52377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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