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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调价管理
办事程序:
书面申请→价格(收费)管理科审核→物价局批准→下达下式批复或核发《收费许可证》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
2、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文件(复印件)
3、批准执业或收费文件(复印件)
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7日内核准完毕
收费标准:
除核发《收费许可证》外,不收费
收费依据:
苏价费〔2003〕46号
责任科室:
价格(收费)管理科
联系电话:
52377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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