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制度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树立审计工作新形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围绕改革和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服务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完善提高、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坚持合法、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五)坚持让全社会有知情权、监督权的原则。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及内容 本制度所称政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产生、采集和整合的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 (一)对内公开。审计局内部的财务收支情况;人员交流、考核、奖惩等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对外公开。审计局领导成员名单、工作分工、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各科室的主要职责;审计依据、审计程序、审计纪律、审计时限、审计服务承诺、审计执法情况、审计责任追究、监督投诉渠道;经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布的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建议整改情况及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三、政务公开的方法和形式 (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会议、文件、设立政务公开投诉和咨询电话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做到集中公开与分散公开结合,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立体政务公开体系。 (二)网络公开。通过秦淮区政府门户网站,并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 (三)设立本局内务公开栏。 四、政务公开的程序和步骤 (一)凡需由局统一公开的事项,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就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进行审定,由综合科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科室需公开的审计业务工作事项,由各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综合科统一实施。 五、严格执行制度 (一)审议制度。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公开结果是否合法、真实、可信;是否突出重点等四个方面进行审议,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二)评议制度。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本局内部的政务公开情况的评议,由领导小组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不断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水平。 (三)反馈制度。广泛征求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评议发现的问题,从而建立良好的干群关系,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六、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审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公开政务信息,督促检查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小组通过下列方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一)对公开政务工作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和专门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二)举行座谈会,收集群众意见; (三)对投诉、咨询和电子邮件的受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四)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关于审计干部执行纪律情况征求意见的函并上门开展回访工作,了解审计人员执法守法的情况,违反审计工作纪律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根据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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