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能 -------------------------------------------------------------------------------- 区审计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外联等工作;承担信访、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审计宣传、审计信息、审计调研、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起草和审核局有关文件、计划、总结、报告及内部制度建设;组织协调全局教育培训和专业职称考试等工作;负责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参与研究和制定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负责审计统计、审计法规、政策咨询、审计工作规划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全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审计听证、审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负责计算机审计系统、审计管理系统的推广运用;组织全局计算机培训、计算机审计方法、审计案例、审计论文的编写工作;负责并指导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审计工作;承担局信息化网络建设、管理、维护及计算机审计方面的其他工作。 (二)企业审计及内审指导科 组织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审计资源能源、环境保护等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三)行政事业审计科 拟订区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总体方案,组织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实施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负责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组织审计与区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级司法机关和区级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等;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经济责任及绩效审计科 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全区经济责任审计的指导和法规、政策培训、咨询工作;负责并协调有关经济案件的审计工作;负责全区经济责任审计统计、汇报和台账工作;组织审计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组织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组织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收支;组织实施审计区级财政或国有资金投资和以区级财政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负责实施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负责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负责组织对区委托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和审计中介机构库的管理、考核;组织对区属施工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