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名牌产品申报条件: (一)产品必须具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注册商标,具有两年以上稳定生产的历史; (二)产品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或相关认证; (三)产品应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四)产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质量、环保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五)产品在市场上有较高的知名度,国内外用户、消费者满意。其国内市场占有率和技术经济指标在同行业同类产品中属于前列; (六)产品生产企业应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和计量保证能力,产品开发能力强。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强制性认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取得QS证书和3C认证证书; (七)软件产品应获得自主知识产权证书或通过软件产品登记; (八)产品应达到一定的规模经济要求,原则上消费类产品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生产资料类产品在1.5亿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