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认真作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下称《纲要》)的组织实施工作,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对实施《纲要》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促进《纲要》实施的方案和具体措施;协调解决贯彻实施过程中有关重要问题;对各区县、各部门的实施工作督促检查。 二、会议制度 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一)全体会议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部署《纲要》实施中的重要工作; 2、听取《纲要》实施工作进展汇报; 3、审议实施工作的方案和具体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 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组长、副组长可视工作需要临时提前召开。根据讨论的议题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列席会议。 (二)专题工作会议 领导小组专题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出席人员和会议内容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 三、文件制度 为充分行使领导小组的职责,保证领导小组重要决策和会议精神得到及时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印发以下文件: (一)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二)组长在领导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三)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中重大事项的通知或意见。 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文件需领导小组负责人签批。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实施《纲要》工作方案和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办公室下设联络组,负责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