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4日 科 技 招 商 情 况
我区在发展科技产业上及早规划,在全区“十一五”规划中明确了培育以研发为主的高科技产业,构建发展和创业平台,促进经济内生式增长。在政策引导上先后制定了《关于推进都市产业园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企业申报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办法》等扶持措施,促进科技产业园区建设和科技企业发展。通过近年来的区情宣传和全力推进部门下经济指标、全员开展招商、经济工作实务培训等措施,全区各级领导和干部凝心聚力,加快发展的意识空前强烈。 一、全区招商引资载体建设情况:随着一批搬迁企业的老厂房和土地空出来后,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助下,企业纷纷利用自身优质资源,向服务业高端价值链寻求突破。目前,我区共建创业中心、科技园16家, 其中,已建成4家,在建6家,规划建设6家,总面积达62万平方米。 二、全区科技招商情况:目前,创业中心及园区和相关部门形成了一支熟练的招商队伍,在招商宣传、企业工商注册、税务办理等方面已形成一条龙服务体系。今年1-8月,全区新引进科技企业245家,其中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43家。 三、重点科技企业简介(注册资金500万以上): 1、江苏广陵天科技有限公司,系区科技局引进,地址在中华路278号,注册资金500万元,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预计年纳税15万元。 2、南京金基丰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系区科技局引进,地址在中华路278号,注册资金518万元,经营专业工业设备、化工设备及相关技术的研发及产品销售,预计年纳税20万元。 3、南京好望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系区科技局引进,地址在中华路278号,注册资金1500万元,经营道路交通通信、监控、收费系统工程及电子工程、信息工程、计算机网络通讯工程的设计、施工、服务。预计年纳税30万元。 4、江苏亿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区科技局引进,地址中山南路414号,注册资金1000万元,经营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及应用技术服务,预计年纳税30万元。 5、江苏海量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区科技局引进,地址实辉巷10-1号, 注册资金800万元,经营水处理设备、空调研发、销售,预计年纳税20万元。 6、江苏宝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红花街道引进,地址大明路155-5号,注册资金500万元,经营计算机系统、数据服务和维修,预计年纳税15万元。 7、江苏省中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系区民政局引进,地址许家巷12号,注册资金500万元,经营太阳能电池组件等生产加工及销售,预计年纳税15万元。 8、江苏苏威尔科技有限公司,系区商务局引进,地址正学路1号,注册资金1700万元,经营电子产品开发销售,预计年税收30万元。 科 技 工 作 动 态 一、我区积极推进产学研交流合作 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我区科技产业发展,4月10日,联合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在区政府举办了“秦淮区产学研交流合作座谈会”,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科技处领导和部分教授参加会议并发布科技成果8项,我区南京长澳科技医药有限公司等六家科技企业发布技术需求6项。南京奥特佳冷机有限公司与东南大学就“无霍尔元件直流无刷电机控制器”项目、江苏航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就“多媒体信息发布管理系统”项目当场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二、开展个人“专利申请零收费”活动 为了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提高低收入人群特别是中小学学生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培养创新意识,以创新推进创业和就业,形成浓厚的创新氛围,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中、小学在校学生、下岗失业无收入或低收入人员个人“专利申请零费用”活动。4月20日区政府举办了开展个人“专利申请零费用”活动启动仪式,省知识产权局协调处处长于淦群、市科技局副局长黄榕到会指导,区科技局与南京天翼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南京纵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现场签定合作协议,三位同学介绍了他们发明的思路和实践过程,并现场受理了他们参加“专利申请零收费”活动的申请。 三、科技创新初见成效 我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控科技有限公司“油田撬装计量监控系统研制”项目用于石油开采油、气、水三相自动计量、遥控遥测、故障应急处理,可实现10口油井的计量。该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获市08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重大项目立项。同时普天通信“通信机房配线集中监控系统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产业化”等3个项目获市08年度科技发展计划一般项目立项,4个项目共获100万元资金支持。以上项目实施后,二年内将为我区新增产值11500万元、税收1095万元,新增就业125人。 四、全区积极推进防震减灾工作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法律,今年六月,区政府与市政府签定了《2008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区域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立足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四方面积极推进落实。一是区政府加强对地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建立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编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建立地震应急机构和指挥系统,明确管理职责任务和工作程序。三是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在科普宣传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科普宣传活动中向机关、社区、学校发放地震知识宣传资料千余份,提高防震知识的普及率。四是加强学校防震减灾工作。汶川地震后,在考棚小学进行防震减灾知识讲座,组织全体师生进行地震应急演练,增强师生们的防震避震能力。近期,市地震局就提高预案具体可行性和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检查又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区防震减灾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的方面有:1.配备地震应急设施、装备,建立与其他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的联动与共享平台;2.择机组织多部门和广大群众参与综合性地震应急演练;3.推进地震安全社区建设,建成1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等。 法规政策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调整情况分析 2008年4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简称新办法),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自新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新《办法》取消了大专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条件,明确了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新增了企业必须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条件,高新技术企业复核的年限从两年延长至三年。新《办法》体现了四大特点:一是贯彻国家自主创新战略,以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二是明确了研究开发等关键认定指标的测度依据,认定标准规范统一,避免了认定工作的随意性;三是建立部门合作与政策协调的长效机制,构建责权分明、监管与操作分离的认定管理工作体系;四是取消地域界限,不分区内区外,统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了由区域政策向产业政策的转移。只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单位,无论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和区外,都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 今年4月以来,省科技厅在原认定的省、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先后进行了两批重新认定工作,从认定结果来看,隶属我区的28家高新技术企业中,目前普天通信通过了第一批认定,奥特佳、长澳、江苏无线电厂三家企业已上报省科技部门审批。其余企业按新认定办法进行自我考评后,放弃了在本年度通过重新认定的努力,表示在下个年度争取通过认定。经调查,大部分企业放弃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数量和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达不到要求,并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改变,只能暂时放弃。从实施情况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实际上提高了门槛,我区大部分企业暂时达不到申报条件,原来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期限到期后,在今后2-3年内,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呈减少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