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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及审批程序
(一)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
1、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
2、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
3、依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结婚生育子女前死亡,以后不再生育的;
4、再婚夫妻中依法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一方可单独领证;
5、再婚夫妻中一方系离婚者且只生育一个孩子,未育且不再生育的另一方可单独领证;
6、夫妻婚后生育一个孩子,离婚或丧偶后,没有再婚的一方可单独领证。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三份;
②孩子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夫妻双方与子女二寸合影照片一张。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到孩子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江苏省统一的文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三份,经夫妻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无单位的)或单位签署意见,带齐材料送孩子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审核盖章后,到秦淮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楼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述原件由经办人当场审查无误后退还,复印件留存街道。
(四)办理时间:每周二、周四
(五)办证地点:秦淮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楼(军师巷87号,秦淮人力资源市场东侧巷口20米。可乘2路、游2路、游4路、16路、26路、33路、49路、88路、101路、102路、105路、106路、305路车到“中华门内”站下车)。
(六)联系电话:52651210(区人口计生局)
                                52231648(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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