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女职工健康互助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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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总工会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卫生局 南京市教育局
宁工发〔2008〕144号
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女职工健康互助活动的意见
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开发区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卫生局、局属各单位,各区县教育局、各市属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工作节奏加快,竞争加剧,心理压力加大,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女职工妇科疾病的发病率不断上升。近几年妇科普查数据表明,全市妇科疾病的发病率由过去30%上升到50%以上,有些单位女职工妇科疾病的发病率高达80%以上,恶性疾病发生率明显提高,严重影响了女职工的身体健康。 为了减轻患重大妇科疾病女职工的经济负担,南京市总工会坚持多年组织全市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实施女职工健康互助,为患妇科大病的女职工提供有力的帮助。目前全市有近10万名女职工参加了市总工会组织的“女职工健康互助活动”,已有357名患妇科大病的女职工收到了互助待遇共357万元。 为了大力弘扬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优良传统,切实增强广大女职工的保障意识和自我保障能力,市总工会联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在全市进一步全面推进“女职工健康互助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女职工为宗旨,以提升女职工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保障女职工身体健康为目标,通过姐妹互帮互助形式,在全市进一步全面推进“女职工健康互助活动”,为患重大妇科疾病女职工送一份经济援助,缓解女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使广大女职工以强健的体魄和健康奋发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南京两个“率先”的新进程中,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内容形式 “女职工健康互助活动”是针对近年来女职工易患的乳腺癌、卵巢癌、子宫癌、宫颈癌、绒毛膜癌等妇科疾病,以众多女职工互助缴费的形式筹集资金,为患重大疾病女职工及时提供经济帮助的一种特殊互助保障。 “女职工健康互助活动”可利用工会内外部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鼓励和倡导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这一活动,切实为女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进一步增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凝聚力。 三、实施措施 1、互助实施办法。凡南京地区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55周岁以下的健康女职工达10人以上的,均可集体参加,参照《南京市女职工康乐互助保障实施办法》实施。 2、互助实施保证。市总工会要求基层工会将参加“女职工健康互助活动”作为平等协商的内容之一,并写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保证该活动落在实处。 3、互助实施机制。加大宣传,树立典型;提供政策,疏通渠道;检查考核,联合表彰。 4、互助实施目标。努力使全市参加“南京市女职工康乐互助保障”达到30%。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强力全面推进。“女职工健康互助活动”是贯彻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新时期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重要抓手。全市各级工会都要积极开展这一活动。已经开展的,要扩大互助规模;尚未起步的,要尽快调研,拟定方案,加快实施。 2、要坚持原则,提升工作水平。一是要坚持女职工自愿原则,通过多种有效手段吸引女职工参加;二是坚持规模化原则,遵循大数法则,广泛发动,扩大互助覆盖面,有效防范运作风险;三是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加强管理,逐步提高。 3、要加强组织,推动工作深化。要将广泛组织女职工参加“女职工健康互助活动”,作为“双争”活动的内容之一,作为爱心帮困工作的方法之一,作为五一巾帼标兵、五一巾帼标兵岗等女先进为单亲特困等女职工困难群体送关爱、送保障的具体行动,努力实现参保一人、温暖一家、影响一片的社会效应,不断提升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4、要勇于创新,体现各自特色。在实施“女职工健康互助活动”中,要根据女职工的愿望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丰富内涵,拓展外延,努力形成女职工特殊疾病咨询、保健、互助保障等富有特色和实效的女职工健康服务体系,将“女职工健康互助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南京市总工会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卫生局 南京市教育局
二OO八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女职工 健康互助 活动意见 抄送:江苏省总工会 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8日印发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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