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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怎样安全使用燃气?
        日常生活中,人们常用的城市燃气有液化石油气、人工(管道)煤气、天然气,使用时应注意如下安全事项:
        1. 使用燃气时不得离人,房间要经常通风,气瓶应放在阴凉处,不靠近火源。使用后应及时关闭阀门。
        2. 用户应经常检查液化气瓶减压阀上的密封胶圈是否老化、脱落,一旦胶圈老化脱落,应马上更换。
        3. 一旦发生燃气意外泄漏,千万不要启动任何电器设备,要及时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并迅速报告燃气公司,不要做任何可能引发爆炸的危险行为。
        4. 若气瓶或炉具损坏,应及时送到液化气站检修、更换,不得自行修理;发现炉具漏气,应请专业人员检修。
        5. 气瓶不得火烧水烫,不得擅自往外倒残液或倒置使用。
        6. 燃气用具、连接软管要选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不能贪图一时便宜,而埋下事故隐患。
        7. 灶具应安置于远离易燃物处,并与气瓶保持一定的距离;应保持炉具及减压阀、胶管等配件的清洁。
        8. 使用煤气时,一定要有人在灶前看管。每天临出门、临睡前要检查一下煤气阀门是否关好。
        9. 安装燃气热水器,一定要请专业队伍进行规范安装,使用热水器时,一定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 1998年10月17日上午11时,某市一煤气用户全家煤气中毒,一家3口2人死亡,1人重度中毒。事故调查发现,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是使用了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煤气连接软胶管。由于连接煤气管和灶具所用的软管是淘汰的氧气管(用于气焊、气割),这种软管弹性差、不耐腐蚀,极易发生意外脱落造成漏气。
        2002年11月26日,山东潍坊一居民在已发现室内液化气泄漏的情况下,一时疏忽大意打开电灯开关,引爆液化气,酿成9人死亡、7人受伤的惨剧。因犯过失爆炸罪,这位张姓居民日前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3年1月19日,家住鼓楼的张女士发现液化气怎么也打不着,并没有及时送到液化气站检修、更换,而是按照电话中液化气站工作人员传授的“方法”,在厨房内将钢瓶中的空气放空,当再次点燃时,液化气突然发生“闪爆”,张女士当即成了“火人”,面部全遭毁容,伤残程度为2级。经法院判决,液化气公司赔偿张女士29.5万元。
        2004年12月14日,吉林市鸿博御园6号楼一居民家中,因管道阀门未关导致天然气泄漏,房主进屋后关门时,由于防盗门摩擦产生火花引发爆炸,造成3人严重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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