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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6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市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为全面压降事故,坚决遏制与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夏季高温及汛期全区安全稳定,现将立即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夏季高温及汛期事故高发特点,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各级各类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紧、抓实,全面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建党90周年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安委会副主任、区安监局局长担任,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并协调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导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地区、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电力设施等行业和领域。
四、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定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二)街道(夫管办)及各有关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会议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
2、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
3、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
4、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7个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推进各项工作情况。
6、夏季高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五、实施步骤
这次检查,按照《秦淮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宁秦政字[2010]199号)责任分工组织实施。检查组织工作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下旬—7月中旬)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街道和有关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的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
(二)督促整改阶段(7月上旬—7月中旬)
区安委会成立督查组,对各街道(夫管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专项或综合督查,确保此次大检查不留死角、全程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同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督查组对本区的督查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行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此次大检查各街道(夫管办)为“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各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跟踪到底、整改到位。
2、突出重点,全面排查。要把全面排查治理各级各类安全隐患作为检查的重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隐患和问题的企业,要当场督促其整改,对暂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要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依法从严从速予以打击。
3、强化督导,层层落实。各街道(夫管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的检查、督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对大检查中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4、加强宣传,主动引导。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广大职工、广大市民自觉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大检查行动,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为大检查行动提供强有力的舆论和群众支持。
5、掌握动态,及时总结。各街道(夫管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宁秦政字[2010]199号文件责任分工,及时掌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每周五上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隐患排查周进度表》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同时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大检查总结请于7月15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素文 单国权 电话:52377073(传真)
邮箱:qhqajj@nj.gov.cn
秦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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