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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切实做好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重点整治行业和领域 今年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特种设备、燃气、危险物品等项工作。
       (二)整治任务和责任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以“保增长、促转型、保稳定、促和谐”为工作主线,强化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严把源头监管关,确保大客车检验率达到100%,大货车检验率达到95%以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力争隐患排查率达到100%,有效整改率达到93%以上;以交通安全“五进”为载体,借助现代传媒手段,发动社会力量,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和谐交通的浓厚氛围。
        由交警三大队牵头负责,区安监局、教育局、各街道等有关单位配合。
        建筑安全专项整治 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机械伤害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及验收,机械设备的使用登记、产权备案等管理工作,防范事故发生。 
         由区建设局负责。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强力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储存、非法经营危化品行为,整治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规范、重大危险源监控不满足规定要求、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不落实、“三外单位人员”管理不得力等违法违规问题,提高全行业本质安全度。
        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区工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公安分局、各街道等部门配合。
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开展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影剧院、舞厅、酒吧、网吧、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及在用在建的高层、地下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专项整治,积极构建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督促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消防监管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火灾隐患整治长效机制。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由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区公安分局、安监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工商分局、旅游局、夫子庙—秦淮风光带管理办公室、各街道配合。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对冶金用起重机及简易升降机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进一步落实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冶金用起重机及简易升降机安全性能和使用管理水平;通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专项整治,查清我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的基本情况,严厉查处非法制造行为,规范我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活动;对全区服务行业锅炉房、厨房、制冷房和洗衣房等“四房”压力容器全面清理整治,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申报定期检验,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设备登记、人员持证。
       由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负责。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以建立科学高效的燃气安全防控体系、应急机制为目标,通过“完善监管、消除隐患、坚持长效、落实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相关主体的责任。继续加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加强对企业履责的监督管理,提升行业的本质安全度;加快对违法占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的拆除进度,推动消除违章建筑占压燃气管道工作,逐步建立燃气安全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燃气安全。
       由区安监局负责,各街道等相关部门配合。
       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危险物品管理,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剧毒化学品和民爆物品水陆运输全程监控,建立危险物品流出、流入地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实行跟踪管理和全程护送。积极推广专用运输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确保运输安全和城市安全,确保全年不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涉危事故、案件。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各街道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继续采取部门牵头负责制,即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切实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案,方案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组织领导机构、整治的重点领域、部位、整治的具体目标、主要整治措施、整治的时间进度及奖罚措施等。其中,整治目标要突出定量,明确要求。要突出行业特点、工作重点,每个专项整治项目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要有新的突破和提升。区安委会办公室将根据需要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要具体可行,确保整治实效,切实解决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实现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

       二、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在去年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隐患排查要认真仔细、坚决彻底,不留盲区和死角。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安排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6号令)中明确的内容和要求,分步骤有效推进。
       1、重点排查治理范围 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化工、冶金、建筑施工等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台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废弃、停用厂房、库房,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废弃、停用厂房、库房;
        (8)拆迁工地、人防设施等。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隐患排查由区安委办负责,实行单位自查自报与区安委办组织检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区安委会办公室24小时值班,设举报电话:52377071,欢迎群众举报。区安委办负责组织督查。在隐患治理上,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由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整改督查。
         2、具体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制订方案阶段。4月初,区安委办进行全面部署。4月中旬前,安监、消防、交警、建设、房产、质监、卫生、商贸、教育、街道等部门和单位要抓紧制订各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于4月30日前,将研究制定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
       第二阶段:自查自改阶段。各有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在5-6月份,对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16号令)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这一阶段要组织企业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和落实隐患治理的方案。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在7-8月份,区安委办组织对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方式为听汇报、看现场、查企业,检查验收主要围绕查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安监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员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学习和熟悉情况,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情况等方面进行。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聘请专家参加检查,并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回头看”、“促整改”阶段。在9-10月份,区安委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重点督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的整改及工作薄弱环节的改进和提高情况,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并上报市安委会。
       (三)工作要求
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不断提高本质安全度的重要措施。要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就必须抓基层、抓源头、抓隐患、抓治本,下大力气认真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总要求,始终坚持以大力推进市政府和市安委会挂牌隐患的整改为重点,以促进整改和消除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为目标。通过认真组织“回头看”和扎扎实实“促整改”,促进各职责部门监管责任的加强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以及各有关部门监管水平的提高。
        二是要明确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要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精心组织,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把分析梳理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抓实抓细,把排查出的隐患快速彻底消除。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到所有岗位、所有人员,要明确责任、目标和要求,要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进度。
       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发动全体员工参与。要按照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上提出的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即“三全”管理的理念,加大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每个员工都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建立监督和各项奖励措施,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激发广大员工积极投入到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予以批评,并监督和指导其进行补课。
        四是要加强信息报送。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从4月份起,每月22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随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 
        联系人:王素文、郑景东 
        联系电话:52377071(传)
        电子信箱:qhajj@nj.gov.cn 

        附件:
       1、秦淮区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2、秦淮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表


                                                                                                      秦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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