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从调解人员指挥、遵守调解秩序;
2、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便走动、不准呼口号;
3、按次序发言,未经许可,纠纷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人员不准随便插话或发言;
4、纠纷当事人(代理人)、第三人、证人等被询问时,应据实陈述,语言文明,不得相互指责、侮辱或以其它方式进行人身攻击;
5、未经许可,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拍照和摄像;
6、对不遵守调解秩序,不听劝告的人员,调解人员可要求其离开调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