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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征收
办事事项名称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征收
受理部门
秦淮区社会劳动保险统筹所
项目类型
行政征收
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
中华路505号
   
210006
联系电话
52852015
 
   
《南京市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政府税务部门征收实施办法》
申办条件
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我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且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人员。
申办手续
申请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申请表》;(在柜台办理时领取)
2、参加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转移单;
3、本人的《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IC卡),无卡人员需提前两个月向区经办机构提交1张1寸彩色近照、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办卡。
办事流程
1、申请人申请。递交上述资料。
2、参保登记。经办人受理并初审,建立参保档案,核发银行缴费卡。
3、申报缴费。申请人凭卡于每月25日前到指定银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费。
4、账户管理。市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按规定划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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