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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核
办事事项名称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核
受理部门
秦淮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项目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
中华路505号
邮    编
210006
联系电话
52852018
 
依    据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6]76号)第二条第五款
申办条件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持有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持《就业登记证》的其他城镇失业人员、有创业能力的大中专(技)毕业生和进城创业的被征地农民,如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
申办手续
申请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1、自主创业下岗失业人员的《营业执照》副本、户口本、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劳动保障卡、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贷款申请书及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计划书或贷款项目书等材料(一式两份);
3、合伙企业或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的,召集人还需提供《组织就业协议书》和《还款责任承诺书》;
4、《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核表》。
办事流程
1、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
2、街道劳动保障所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和初审并在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录入申请人资料;
3、街道会同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对申请人申请进行现场调查,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签署认定意见;
4、区劳动保障局复核《审核表》、《现场调查情况表》等资料后签署推荐意见,在系统中进行审核确认;同时向符合微利项目的申请人发放《贴息审批表》,办理贴息审批手续。
5、市局岗位责任人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处室负责人批准。不批准的,退件并说明理由;批准的,将审批表转送商业银行鸡鸣寺支行,银行规定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手续。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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