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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核
办事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核
受理部门
秦淮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项目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时限
每季后10日内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
中华路505号
邮    编
210006
联系电话
52852018
 
依    据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6]76号)
申办条件
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新增岗位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申办手续
申请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政府补贴承诺书》;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享受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
4、下岗失业人员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且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7、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
8、银行基本帐户。
申请时效:申请人在参加社会保险满一个季度后向所在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办事流程
1、申请人申请。提供上述资料。
2、受理。区县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为内部工作程序,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录入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并将汇总表及人员花名册报市劳动保障部门。
3、复核。岗位责任人复核,汇总各区上报单位和人员情况,确定享受社保补贴的单位人员数和资金总额。
4、审批。处室负责人审签汇总表,报局领导审批。
5、核定拔付。汇总表报送市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用款申请审核确认后核定拔付资金。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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