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政府补贴承诺书》;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享受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 4、下岗失业人员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且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7、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 8、银行基本帐户。 申请时效:申请人在参加社会保险满一个季度后向所在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