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是转变政府管理模式、改善投资软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为更好地落实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外汇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7]108号)精神,2008年对我区外商投资企业全面实行网上年检。为顺利推行网上联合年检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联合年检的政府职能部门 参加区联合年检的部门包括区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 二、联合年检的范围 凡2007年12月31日前在宁(秦淮)登记注册设立的外商及台港澳侨投资企业都必须申报联合年检。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它经营单位仅向工商局申报年检。 三、联合年检时间及地点 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区联合年检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商务局。() 四、企业申报方式及程序 企业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联合年检”和“工商年检”两次网上申报。 1、联合年检申报。各企业通过互联网登陆南京市外经贸局网站:www.njboftec.gov.cn,或南京外资网:www.njfiw.gov.cn,点击“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或者,登陆www.lhnj.gov.cn网站,在“年检全国版”一栏选择江苏,进入“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系统”用户登录页面后,输入用户名,即企业代码(批准证书上的13位进出口代码)和密码,进入网上联合年检系统(2007年新成立企业,需先进行在线注册),同时,选择委托出具《外汇收支情况表》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指定”(请企业告知会计师事务所登陆联合年检网站:www.cpa.lhnj.gov.cn,填报企业外汇收支情况表)。企业根据网上填写要求填写数据并保存各类报表后,通过选择相应的受理部门(外经贸、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等),点击“报表上报”,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10- 51162240。 2、工商年检申报。各企业登陆南京工商网:www.njgs.gov.cn,点击“企业上网年检”,进入网上年检系统申报。 为保证年检工作的时效性,各企业务必在5月30日前在网上上报材料。 五、各部门审核方式 采取网上初审和现场审验方式。 1、商务局、财政、国税、地税、统计、外汇部门通过 “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进行初审,各部门分别给出“通过”、“不通过”、“退回修改”等审核意见。 2、工商部门通过南京工商网“网上年检系统”进行初审。 3、网上初审通过的企业请分别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系统”和南京工商网“网上年检系统”上各打印一份年检报告书原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随同其他相关年检材料分别报送各相应联合年检办公室、工商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各部门根据企业提交的材料核对初审数据,经审验合格(若初审数据有误,审验时打回,要求企业修改上报并当场审核通过)后,在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外汇登记证等加盖有关年检专用公章后,办结年检手续。 六、企业向联合年检部门提交的材料 (一)联合年检办公室 1、批准证书副本2原件; 2、初审通过的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1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4、财政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7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含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2份; 6、2007年度鼓励类企业应提交《鼓励类项目确认书》复印件。 另:各企业登陆南京财政网:wzbb.njcz.gov.cn,及时填报年度财务报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南京工商网审核通过的年检报告书原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经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审验的审计报告原件; 4、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代理人身份证明; 5、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外商投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上述1、2、4项材料外,还须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申报年检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企业经营项目涉及多项行政许可的,应当提交齐全。 (三)外汇管理部门 以下资料由企业自行送达,办理年检合格手续同时,换领IC卡外汇登记证。 1、外汇登记证正本及全本复印件1份; 2、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7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含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1份;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外汇收支情况表》及审核报告原件1份;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的《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及外汇业务信息登记表》原件1份; 6、最新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 7、非居民个人股东的护照复印件1份(仅限外国投资者为自然人); 8、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另:《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及外汇业务信息登记表》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查询、下载。 七、有关说明 1、企业制定专业人员进行网上申报,所报数据必须真实、完整,不准漏项,否则初审无法通过。 2、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南京市秦淮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附联合年检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成员及联系方式 部 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区商务局 储海霞 徐晶宁 52377081 52377082 区财政局 胡梅 52651192 区统计局 李涛 52377116 区国税局 罗科长 58070754 区地税局 卢科长 52328037 国家外汇局江苏省分局 徐 雁 84790045 84790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