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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阳光成为和谐社区的催化剂

近日,秦淮区“阳光社区”工程暨“预防职务犯罪”试点示范社区运行座谈会在中华门街道雨花村社区召开。市纪委廉政室万鸣主任、市检察院预防处林志梅处长、区委常委区纪委王根宝书记、区检察院郑侃检察长等领导亲临现场指导。中华门街道工委方芳书记和雨花村社区张孝华主任介绍了社区试点运行的基本情况。

 

20085月,秦淮区纪委联合区检察院在本区中华门街道雨花村社区率先实行“阳光社区”及“预防职务犯罪”试点示范社区工作,全面推行党务、居务和财务公开,加强对社区事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经过5个多月的运行,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主要做法如下:

 

一、公开公信,夯实和谐之“基”。 对于基层社区来说,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事项的前提下,将社区的党务、居务、财务等进行公开,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公开求公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是建设和谐社区的根本基础。因此,我们加大实施公开力度,凡是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社区建设、增强社区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的事项都进行公开。比如:社区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情况、党员党费缴纳和党务经费开支情况、社区干部任免和社区重大决策情况、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社区财务收支(含房屋租金、水、电费收交)情况、最低城市居民生活保障进出线情况、社区困难救济和结对帮扶情况、专项公益性事业支出情况、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等都及时进行公开。经过近半年的公开试点,社区各项工作获得了党员群众的极大理解和支持,有效提升了社区工作的公信度,促进了和谐社区的建设。

 

二、制度规范,稳固和谐之“本”。公开是形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目的,要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必须健全完善一系列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因此,在区纪委和街道纪工委的指导协助下,社区围绕党务、居务、财务等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先后制定了《中华门街道社区党务公开制度》、《中华门街道社区党员大会制度》、《中华门街道社区居务公开制度》、《中华门街道社区居民议事规则》、《中华门街道社区财务公开制度》、《中华门街道社区财务监督制度》、《中华门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中华门街道社区书记、主任、副主任离任审计制度》、《中华门街道社区述职述廉实施细则》等30多项制度,有效促进了社区权力的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形成了和谐社区建设的制度根本。

 

三、发展民主,拓宽和谐之“源”。充分发展党内民主,保障扩大基层民主,不断提高社区自治和民主管理程度,保证社区党员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构建和谐社区的力量之“源。实施“阳光社区”工程,就是要加大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力度,实现以党务公开促进党内民主,以阳光运行带动基层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区和谐。试点社区设立党员代表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重大决策和重大活动都要进行认真讨论。同时成立以党员、党代表、社区积极分子等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党务、居务监督小组对社区相关工作进行跟踪把关。每月月底由民主理财小组对社区财务发票、手续进行审核,每季度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协调会,集中会审监督有关情况,确保社区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和意愿落到实处。

 

四、资源整合,铸就和谐之“盾”。“阳光社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从而实现资源整合,铸就和谐社区建设的坚强后盾。因此,区纪委积极与区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在开展“阳光工程”的同时,同步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示范社区”试点工作,一是在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宣传活动,通过在社区内设立廉政公益广告,在楼道口张贴廉政警言警句,组织召开社区工作人员家属座谈会等形式,构建全方位预防工作宣传载体。二是在社区加强廉情预警工作,建立预防工作监督员制度,由街道工委和社区群众相结合推选一名社会责任感强的热心居民,及时通报预防信息,设立检民联系箱,公布联系电话,及时收集和反馈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地将职务犯罪的时机、可能存在的空间压缩至最小。通过资源整合,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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