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提出的工作任务,负责制定区地方志编纂的规划及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志的编纂,负责各系统、各部门专业志的编修、续修以及地情资料书籍的业务指导和协调。 (三)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业务的培训;负责积累、保存、收藏、整理地方志文献,综合开发利用地情资料。 (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04、2005年,区地志办获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工作考评特等奖,2005年获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主任杨献文,2004年被区评为“建设秦淮有功人员”,2005年被评为全国方志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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