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健全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研究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事故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产品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负责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生产、中药材生产、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研究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中药饮片质量,根据授权对药品研究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监管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贯彻实施国家药品流通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法规、规章;负责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流通领域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地媒体刊播的药品广告实施检查监督。 依法监督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组织实施全区的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抽样;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上级指定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 52377198、52377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