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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的通知
秦工发[2007] 18 号
  
关于开展2007年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的通知
各街道、系统工会联合会、大明路汽车行业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
为圆满完成年初市政府富民工程确定的工资集体协商目标任务,根据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决定在8、9、10三个月开展第二轮“百日要约行动”,希望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07年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9月底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迎接市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和市劳动关系三方联合调研组的检查
 
秦淮区总工会
二○○七年八月八日
 
 
 
关于开展2007年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
为加快实施“建设新南京,全面达小康”,实现年初市政府富民工程目标分解中确定的:“百人以上建会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0人至100人的建会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率达85%;其他建会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达75%。”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在8、9、10三个月开展第二轮 “百日要约行动”,积极开展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行政发出工资协商谈判要约,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制度、工资增长机制等与企业进行协商。
请各区县,各产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精神,根据宁工发[2006]99号《关于开展工资协商“百日要约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基层工会实施要约行动。在开展百日要约行动中,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完善三个电子(台帐)数据库,即: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数据化管理系统、工资协商指导员数据库、集体协商典型单位数据库;对2006年已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的单位要确保续签率达100%,提高巩固率;对新开展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要约行动---整改建议---执法追究”的工作链。积极推动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和签订区域性、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建立完善多极协商机制,规范“1+X”的签订模式,提升签订质量和速度,实现最大限度的广覆盖。结合宣传、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推进《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宁工发[2006]39号)、《关于贯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意见》(宁工发[2006]103号)、《南京市总工会关于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宁工发[2006]54号) 、《南京市企业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意见》(宁工发[2006]77号)在全市的贯彻落实。
各区县,各产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要掌握要约行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挖掘优秀典型,并及时上报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民管部)。10月份,市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和市劳动关系三方将联合组成调研组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
 
 
南京市总工会
2007年7月23
 
 
 
主题词:集体协商 百日要约行动 通知          
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7年7月23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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