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文明城区创建成果,不断深化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水平,围绕区妇联在《文明城区测评指标体系》中承担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措施: (一)落实责任,各司其职 通过责任制的形式,将创建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组织街道、社区开展自查自纠,不定期地对活动开展及台帐准备情况进行检查。查遗补缺、及时调整。确保创建工作长期开展,落实情况长期监督。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进一步突出创建重点,注重实效。巩固创新教育品牌,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家庭美德教育活动,使家庭美德意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大文明社区创建力度,有方案、有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联谊活动;加大未成年人教育力度,履行职责,加强阵地建设; (三)强化管理,奖惩分明 强化对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每年开展评选奖励活动,表彰一批优秀的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家庭典型,将评选活动覆盖到每个社区(村)、每个楼栋,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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