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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范围

  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请求国家赔偿的;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关系请求经济补偿、赔偿的;

  ●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

  ●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

  ●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对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离婚的;

  ●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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