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卫健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更新时间:2026-01-28 11:10    信息来源:秦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加载中......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南京市秦淮区卫健委主动在区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各类政府信息21件,均为公告类信息。“健康秦淮”微信公众号推送74篇图文信息,订阅人数约2.8万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共收到1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其中予以公开6件,不予公开5件,均按规定回复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务信息管理制度(经办人员负责人初审、办公室主任复审、委分管领导终审),同时定期开展自查,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与合法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区政府办指导下,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不断优化栏目设置,对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完善,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更强。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开性、规范性、合法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答复要求、政府信息分类及获取方式等信息进行严格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时效性不足,部分医疗机构执业、监管结果等信息更新滞后;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解读数量少、形式单一(多为文字),深度和广度不够;三是队伍专业能力不均,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不深。结合以上不足,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动态信息发布和快速响应机制。

2、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表、视频等多方式提升解读质量。

3、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