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更新时间:2019-02-12 16:20 信息来源:秦淮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加载中......次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组织体系和平台建设、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84556621,传真号码:84556004;通信地址:太平南路69号;邮政编码:210002)。
一、概述
2018年,秦淮区政府根据南京市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17]6号)、《南京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宁政办发[2018]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测评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扎实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便民、高效”为基本要求,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
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公开工作顺利运行
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秦淮区政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核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开公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开工作程序,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统筹安排部署,制定年度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南京市发布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要求,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江苏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苏政办发[2018]42号)文件精神,秦淮区结合实际情况,制发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秦政办发[2018]57号),对公开任务进行细化和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并将此文件在“中国.南京”网站上进行公开发布。
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公开工作常态化
结合门户网站定期监测,采取人工不定时抽查,每季度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通报结果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面对不断提高地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调整考核细则,有效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秦淮区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4139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6481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433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225条。举办新闻通气会67次,在中国新闻网、南京日报、新浪等媒体就秦淮灯会、水环境整治、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医疗卫生等方面进行6000余篇专题报道(采访)。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按照《江苏省财政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财办发[2017]15号)文件要求,秦淮区在江苏省统一平台上及时公开本级政府预算、调整预决算,同时还公开了重大财税制度文件及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等信息120条。
2、动态调整归集清单目录。完成区级权力事项清单梳理及入库工作,制定的27个部门《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已在省政务网站进行公开。
3、畅通与群众互动渠道。区政府在制定重大政策时,尤其是关于民生方面的政策,会采取多种形式,收集民众的意见。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区人代会等重要会议都会邀请相关代表参会,听取各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4、加大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度,秦淮区不断加大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力度。2018年,区行政执法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行政许可信息9477条;行政处罚信息295条。
5、大力推动政务服务工作质效。一是突出阵地延伸,打造区街政务服务一体化。组织12个街道对江苏政务服务网各街道服务频道、社区服务栏目基本信息进行维护,夯实省网延伸基础。强化街道、社区事项公开,组织12个街道便民事项集中维护,确保办事指引规范准确。全区共计维护街道及社区办事指南10356项,省网秦淮区镇街频道正式上线。二是突出资源整合,打造“一窗式、一门式”服务体系。优化服务窗口组合,共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服务区,推进国地税通办的深入融合,率先在全市设置政务中心“一窗式”国地税业务通办窗口。优化审批工作流程,面对面开展对接,推动后台审批人员进驻服务大厅。三是突出流程再造,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组织34个部门梳理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全区“不见面审批”事项达908项,可实现率达100%;对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一窗受理、材料共享、数据流转、联合办理”原则,推出6类联办服务套餐,实行套餐服务窗口挂牌运行。优化政务中心工商登记及税务登记两大自助服务区办公条件,增设12台自助服务电脑,安排专人进行辅导,依托“互联网+手机APP”办证新模式,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指导与代办服务,实现登记注册从“面对面”向“键对键”转变。四是突出精准公开,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对照省网国家评估指标,督促各相关部门对省网事项信息公开准确性展开自查整改。严格窗口办件考评,强化系统电子巡查,规范办件质量,为用户空间夯实数据基础。
6、强化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是重点做好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热点,秦淮区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不断拓展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大众公开包括:教育民生工程、招生考试、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聘、规范办学等各类信息。利用微博、微信发布教育类信息7000余条。
二是抓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全区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载体,及时公布卫生系统行政职权目录,动态更新审批项目进展情况,方便公众知情与监督。同时以微信公众号“健康秦淮”为辅助公开平台,对全区卫生重点工作及时报道,热点问题及时回应,正面引导舆论,积极消除“问题疫苗”给辖区内群众带来的担忧和紧张。全年在网站发布信息115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近200条。
三是加大科技创新及管理信息公开力度。2018年秦淮区向“中国·南京”门户网站、南京市科委网站报送119篇信息,被省科技厅网站采用23篇。在《南京日报》、《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刊登科技工作宣传报道12篇。通过“秦淮科技”发布微博5109条,微信“秦淮科技服务”公众号编发130条原创信息。
四是着力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1)扎实做好就业信息发布。围绕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秦淮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信息的推广,并在政务微博等平台对他们关于住房租赁补贴、一次性面试补贴等利好政策的疑问及时进行回复。对于有职业培训需求的人群,我区会在政府网站以及政务微博等多个平台及时发布职业培训办班计划,拓宽群众了解培训信息的范围。同时还定期发布就业岗位需求,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人员信息的平台。(2)稳步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发布。及时转发市人社局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多渠道宣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以及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让群众及时知晓政策,得到应有保障。全年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57条,通过“秦淮人社”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11条。
五是努力做好惠民信息公开。秦淮区充分运用微信、微博、手机APP、政府网站等平台发布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信息,宣传服务内容,做好咨询答疑;同时保留社区公示栏、报纸、宣传手册(页)等传统形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获取政务信息。2018年,民政部门通过“秦淮民政”微信公众号、“秦淮军休”微平台、户外大屏幕等多个渠道发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通知,为此项工作迅速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秦淮区发布的重点领域的信息还包括: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1条、水环境治理信息233条、环评信息141条、物价信息3168条、防范金融风险信息21条、新城发展信息160条、统计信息146条、安全生产信息67条、国企信息150条等等。
深化政策文件解读
在制定政策文件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相关的解读材料。为了增强解读效果,充分运用图表、图片、图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区在“中国.南京”网站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1条。
及时回应舆情与热点关注
对发生在辖区内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责任单位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2018年,全区发布重大舆情信息14条,举办新闻通气会67场(次),处理各类信箱信件1887件,完成征集调查17次,在线访谈1次,主要领导接受采访4次。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全区共收到各种途径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信件182件,同比下降37%,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市场监管、创业就业、法律法规等领域,申请公开部门涉及市场监管局、发改局、人社局、司法局、城管局、建设局等26个区属部门。其中向区政府申请45件,向各部门申请137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申请行政复议33件,行政诉讼20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求20件,被依法纠错8件,其他情形25件。
组织体系和平台建设
(一)组织领导
秦淮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做为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内设信息公开科,安排三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也都进一步强化了本级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力量配备,确保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业务培训
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秦淮区举办“全区复议应诉培训班”,邀请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庭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及南京市法制办等专业人士授课,为从业人员提供专业的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的学习,参训人员有百余人。此外还组织新媒体培训5次,参训人员500余人。
(三)平台建设
2018年秦淮区政府网站迁移至南京市网站工作平台,配合完成了全市网站集约化建设目标。根据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全区所有的政务服务事项(频道)全部链接到江苏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成了“秦淮区综合服务旗舰店”,实现了全省统一的“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同时在网站醒目位置,放置秦淮发布微信公众号、微博二维码,方便移动终端用户扫描进入秦淮发布。并将一些必须的内容设置成专题、专栏形式,如文化地图、263专项行动、信用信息等在网站进行展示,方便网民查询。秦淮发布经常开展线上线下推广活动,提高了政府网站的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
通过新媒体的广泛运用,使得秦淮的网络形象得到进一步彰显,美誉度有所提高,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举措得到了很好的宣传。秦淮发布微博全年发布各类信息共计6433条,其中,政务类信息4071余条。秦淮发布微信发布1225篇文章,内容涉及教育、交通、文化、旅游、征地拆迁等。
五、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市、区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要求,对照建邺区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开试点工作中的内容,秦淮区制订了《秦淮区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开试点方案》。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职能部门认真梳理权力清单25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即“不见面审批”清单22项,全年共办理145件,并及时通过江苏政务网进行结果公开。
2018年全区在政务网上主动对外公开各类文化信息有97条,微博更新921条,微信更新377条。
图:“秦淮文化微博”更新
六、工作中存在问题
2018年,秦淮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需加强;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相对薄弱等。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秦淮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思想认识,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
继续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针对目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平衡问题,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百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单位,确保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有效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努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学习培训,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秦淮区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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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13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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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48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43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2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00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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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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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6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5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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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8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34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17 |
(二)申请来源 | ||
1.党政机关 | 件 | 0 |
2.社会团体(含公益组织) | 件 | 0 |
3.企业 | 件 | 1 |
4.宣传媒体 | 件 | 0 |
5.科研院校 | 件 | 1 |
6.公民 | 件 | 180 |
其中:律师 | 件 | 1 |
科研人员 | 件 | 0 |
媒体从业人员 | 件 | 0 |
7.其他 | 件 | 0 |
(三)申请办结数 | 件 | 18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8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四)申请答复数 | 件 | 18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34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6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6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6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2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3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46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3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5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8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3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7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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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45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7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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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7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00 |
注:本表有关指标说明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